靖州农商银行:登报催收不良贷款 全力维护金融债权

点击数: 时间:2016-07-29 来源:靖州农商银行

近日,靖州农村商业银行在《人民法院报》上登出《债权催收公告》,对105户下落不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不良贷款  2794万元进行登报催收,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全力维护金融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的第(四)款“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规定,作出以上举措,这是靖州农村商业银行多措并举依法维持诉讼时效,保全债权的一项补救措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