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联社突出稽核检查和整改追责,2016年上半年,稽核部门先后开展了各类检查23项,发现问题5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 17份,提出整改意见44 条,处罚26人次,稽核审计工作成效明显,有力地促进了联社各项业务合规、健康发展。
一、建立台帐,动态反馈。为了确保全年稽核项目逐项落实到位,稽核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项目台帐,台帐内容多达24项,分别对检查时间、完成进度、项目主查人、检查业务笔数、发现问题个数、处罚种类等事项实行了动态管理,做到了稽核项目及时安排,稽核进度及时掌握,稽核问题及时整改,处理追责及时落实到位,有效提高了稽核质量和效果。
二、明确责任,双线整改。通过落实双线整改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实现了及时纠错纠偏工作目标。一是职能部门参与整改。稽核检查发现的问题既对网点下发整改通知,又把问题反馈到相关的职能部门,督促各职能部门具体指导一线网点进行整改;各网点将整改结果先报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审核后再报稽核部门,从而切实管住了整改质量,减少了管理链条,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稽核部门监督到位。为了落实监督责任,加快问题整改,稽核部门建立了分级责任监督机制,即:省、市等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由稽核部门经理具体负责抓落实,联社稽核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由主查员具体负责抓落实,并建立限期销号机制,在问题转化同时,稽核监督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落实标准,严格追责。一是严格追责标准。为确保追责做到程序到位,不偏不倚,要求稽核部门每位员工都要熟练掌握《株洲市天元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株洲市天元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违规处理办法》《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规定(修定版)》等规章制度,每一个问题都要按制度程序和处罚标准严格进行处理。二是建立了追责履职考核制度。将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追责与稽核部门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工资相挂钩,整改追责未到位的每项扣除稽核人员相应的绩效考核分;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若因检查未到位整改追责未落实等原因而对联社进行处罚的,也要相应对稽核人员进行追责和处罚,从而促使稽核人员高效履职,提升了整体稽核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