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子良支行为贷款客户戴某、万某和郑某各发放贷款10万元,为客户康某发放贷款19万元。截至2016年,此4人均未来该支行办理结息手续。期间支行行长及相关信贷客户经理多次上门催讨,4位贷户每次均以各类借口敷衍搪塞。其中有的贷户口气强硬,态度蛮横不仅表示拒不归还贷款还威胁该支行行工作人员。面对客户此类逃废债行为,子良支行在总行的支持协助下,坚决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农商银行的正当利益。
2016年12月21日上午,石门县人民法院宋副庭长和闫书记员前来子良支行,携带诉状和相关判决书在该支行会议室约见了被该支行起诉的4名“老赖”即戴某、万某、郑某和康某。面对白纸黑字的借据及合同等各项铁证面前,面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义正言辞的法律文件和判决书的宣读,4名“老赖”抵不住法律的威严,并认识到“逃废债”给各自家庭信用抹黑的恶果。经历近10个小时的沟通协调,4位贷户当即决定归还欠下的贷款和利息。仅当天该支行就成功收回欠息5.1万元,郑某借款本金10万元,并与康某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在打好不良贷款清收这场硬仗中,子良支行初战告捷。

县法院工作人员向贷户宣传法律法规

法院工作人员和贷户悉心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