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采取组织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涉政不良贷款。5月21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召集胡某等23名长期拖欠信用社贷款不还的副科级干部逐个实施“诫勉谈话”,要求结束谈话后一个星期内迅速偿还拖欠信用社逾期未还的不良贷款。谈话后仍拒不偿还信用社逾期贷款的,将采取停职、停薪、停岗及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等“三停五不”措施,对触犯法律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短短3天时间,已有17名首批被“诫勉谈话”的国家公职人员偿还了所拖欠的不良贷款,共计清收涉政不良贷款15笔,收回本金46.78万元,利息7.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