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与消除道德风险、操作风险隐患,夯实与巩固业务风险全面排查阶段性成果,按照监管部门的“四项制度”要求和该行内控制度,耒阳农商行出台了《湖南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强制休假实施办法(暂行)》,明确规范强制休假的基本原则、对象及时间、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相关纪律及责任。近日,该行决定在全行启动员工“强制休假制度”。首批强制休假42人次,其中支行(部门)负责人26人次、员工16人次。第二批强制休假37人次,其中支行(部门)负责人22人次、员工15人次。强制休假期间,由总行安排相关支行(部门)临时负责人,并明确要求强制休假人员妥善安排好岗位工作,办好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