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压不良、控风险”百日攻坚战战果,湘潭天易农商银行乌石支行配合湘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个别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有钱不还的赖账户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取得开门红。
借款人龙某,于2006年开始拖欠该行贷款。受累于借款人此前一直是该支行驻地天明村的主要负责人,考虑到维系村支两委的良好关系,一直未曾动用强制手段。信贷员、客户经理总是隔三差五的上门做工作,苦口婆心的劝说,催收通知一签就是十二年,借款人也无动于衷十二年。近日,在该行的总体部署下,该行向法院申请、送达了支付令,借款人依然不闻不问。在借款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该行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而当警车尚未行驶至拘留所,借款人的家人便坐不住了,将贷款本金60600元、诉讼费843元、执行费680元送至了法院。同时借款人签订了还款承诺书,承诺在6个月内支付50000元的贷款利息。
小试牛刀,初见成效。该支行坚决贯彻该行“打击一户、震动一片、清收一方”的工作思路,将依法清收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扩大清收战果。为弘扬依法收贷的正气,彰显天易农商人清收不良贷款的决心,净化金融环境共筑社会诚信体系,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