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汉寿农商银行联合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依法强惩老赖取得较好效果。近日,在与县法院采取的“雷霆行动”中,两名“老赖”顺利“触网”,依法清收取得成效。
王某,汉寿县崔家桥居委会人,因个人消费需要,于2015年10月18日在崔家桥支行办理福祥便民卡贷款10万元。后王某因手头拮据不再偿还利息,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收,王某以各种理由敷衍搪塞,后长期处于“失联”状态。2017年11月30日,该行将王某起诉至汉寿县人民法院,并于2018年2月7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8年3月15日,执行法官找到王某,要求他积极偿还贷款,王某态度强硬、拒不还款。法官当场宣布对王某执行拘留15日,随后王某被送进了拘留所。
李某,汉寿县军山铺镇万寿桥村人,于2011年6月22日在军山铺支行借款10万元用于经营。2012年6月22日贷款到期后,李某不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支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收,李某以经营亏损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11月17日,该行将李某起诉到汉寿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19日申请了强制执行。2018年3月13日,执行法官将李某传唤至县法院,迫于法律威严,李某终于服软,当即找亲戚筹款5万元偿还贷款,并承诺尽快将余款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