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天元区政府将289.35万元资金转入天元联社账户,用于偿还辖内所有尚未清偿的涉政类不良贷款。至此,天元区联社46笔涉政不良贷款全部清收处置到位。
株洲市城区农商行改革启动后,天元区政府积极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区长亲自挂帅,常务副区长具体协调落实,并多次现场督办,千方百计清收涉政不良贷款。
一是限期党政干部清偿不良贷款。区政府明确规定,辖内所有党政干部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必须在9月份之前全部清偿到位。截止8月31日,该区涉及公职人员19笔、金额27.57万元不良贷款全部偿还到位。天元区人大为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在当事人已于2009年因癌症去世的情况下,仍组织捐款6100元归还了原人大副主任周某为他人担保的一笔不良贷款;原群丰镇政府退休干部王某因家庭困难暂无力偿还4.5万元不良贷款,群丰镇政府采取财政垫资方式偿还了该笔贷款,后期再从借款人退休工资中扣回。
二是政府主动担责偿还贷款。对破产、倒闭的乡镇企业贷款及其他确实无法清收到位的涉政类不良贷款,天元区政府召开了区长、区财政局、群丰镇、马家河镇政府和联社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决定由镇政府组织专班进行清收,清收不足部分由镇、区两级财政兜底承担偿还责任,形成了区长会议纪要,签订了《不良贷款代偿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落实到位。
天元区政府带头主动清收偿还涉政不良贷款的做法,有力推动了株洲城区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为株洲农商银行的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