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联社收回单笔不良贷款本息近2000万元

点击数: 时间:2009-07-03 作者:彭京仪 来源:本站原创

邵东县联社弘扬“亮剑”精神,多策并举,成功收回邵东托运城重复卖房“造假”骗贷所造成的不良贷款本金1772.9万元、利息200万元。

邵东县托运城位于邵东经济开发区,总建筑面积130000M21998年底经县计委立项筹建,19997月,个体户龙某等4人成为此投资项目的股东。同年,邵东县原新城信用社对托运城发放贷款1772.9万元。贷款到期后,该社每次派人催收, 龙某等投资人都以托运城房屋尚没完全卖出、公司资金紧张等各种借口拒绝还本付息。2007年初,邵东县联社新一届班子决定将清收此笔贷款作为打开清非抓降工作徘徊不前的突破口,成立了由唐志明副主任牵头的清收攻坚队。20073月,唐志明同志带领攻坚队找到龙某,并很巧合地看到了其公司内传报表,上面清清楚楚记着其帐上有400万元的余额,当龙某仍然信誓旦旦地说着其公司资金如何困难,甚至连职工的工资都不得不拖欠等所谓“客观”原因时,清非工作人员拿出他们公司的内传报表给他看时,龙某顿时傻了眼,窘得面红耳赤。在铁的事实面前,龙某终于答应找时机协商解决,尽可能早日还清贷款。

龙某虽然口头答应还款了,但仍然采取拖和推的办法,该社攻坚队又多次派人上门,总是找不到人。为此,清非攻坚队调整工作思路,专门聘请了4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从原村支书岗位上退下来的同志专门协助清收。他们每天去托运城筹委会办公室找相关负责人,在不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情况下,实行全天候催收,迫使他们真心实意地坐下来谈。在对龙某跟随催收的过程中,清非人员得到一条重要信息,龙某不久前将托运城两间房屋卖与其亲戚,已收款数十万元。而这两间房屋此前已在信用社做了抵押。龙某为信用社贷款的事曾被县公安机关追究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当清非工作人员将这次诈骗行为的厉害关系与龙某说明,称如再不真心诚意协商还贷,将向公安机关举报他的诈骗行为。

三招齐下,招招打在要害上。龙某终于诚心坐下来与该联社协商还款。200746,双方签订了第一份清偿协议。在协议签订当日,龙某将300万元存入邵东县联社指定账户,该账户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其贷款。该社同意其将托运城14间抵押的房地产出售,为了防止其在出售过程中低价变卖或挪用售房款,清收攻坚队全程参与出售抵押房产的价格谈判、售房合同的签订、收取售房款、解除抵押办理产权手续。协议规定:“信用社收取70%房款后签订售房合同,收取90%以上房款后,信用社方可向房产管理机关发函解除抵押,办理产权手续”。至当年6月底,已顺利出售其中11间房屋,售房款也存入了指定账户,共计1200万元。2007629,双方为顺利处置剩余的51间抵押房地产,再次签订了补充协议。

为了使房产能尽快、顺利地出售,该社清非攻坚队做了大量宣传、核实工作,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2008年初,龙某突然借口各种原因,经常到外地出差,很少回来,售房工作因此陷于停顿状态,清非攻坚队人员四处打听其消息,只要有眉目就跟随而去,当时正值冰灾时期,天寒地冻,清非人员又先后五次跑长沙打听、寻找龙某。找到他后立即向其施加压力,逼迫其履行合同,至20094月底,该社终于收回了这笔不良贷款本金1772.9万元,收回利息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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