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洞口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能力,优化金融环境,防控信用风险,维护社会诚信,洞口农商银行为强力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借势法院强制清收武器,依法依纪形成威慑。
贷款户杨某,于2017年5月份向洞口农商银行贷款5万元小额农户信用贷款,2020年5月份到期后洞口农商银行向其多次催收在有经济能力的前提下拒不还款。2021年洞口农商银行向洞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杨某及其妻子偿还贷款本息。判决生效后,二人仍拒不偿还贷款本息,随后洞口农商银行向洞口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22年3月23日,洞口农商银行工作人员陪同洞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通过提前部署、精准定位,找到赖账户杨某和妻子戴某,在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杨某及其妻子仍拒绝还款,并和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扯皮推诿,拖延时间,蔑视依法清收严肃性,被执行人员强制“请”上警车,带至洞口县人民法院。
在洞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的利弊分析和法律威严的震慑下,杨某及其妻子态度逐渐转变,马上让家人拿了9000元偿还利息,剩余部分签订了还款协议。同时在当地起到了震慑作用,当天就有几个客户联系洞口农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愿意偿还贷款本息并协商签订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