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农商银行公司治理现代化


——二十大精神学习心得

省农信联社规划发展部  周小璐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在金融领域则明确了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等具体要求。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认为: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健全体制机制、防控各类风险的基石,农信系统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应切实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加快推进农商银行公司治理现代化。

一、加强党的领导,加快推进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公司治理效能。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农商银行章程,落实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为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提供组织保证。“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党委对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尤其是信贷、财务、资金、人事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管理。

二、健全治理架构,加快形成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持续优化股东结构,按照涉农优先、实业为主的原则,积极引进国有资本或认同服务“三农”宗旨的战略投资者,推动股权适度集中。充分发挥董事会功能,健全董事会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闭环管理规范体系,构建董事会决策事前党委前置研究、法律审核、会前沟通,事中充分发表意见、充分揭示风险、充分完善议案,事后执行情况定期反馈和执行后评估机制。优化高管层行权履职,建立高管层对董事会负责制度,完善高管层分权授权、业绩考核、激励监督各项机制,发挥党内监督、股东监督、职能监督、业务监督和社会监督对高管层的监督协同效应,破解“内部人控制”难题。提升监事会专业性,坚持履职独立性,打破过去的“老好人”形象,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和董监高履职评价。畅通治理主体之间的关节点,系统梳理并调整党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在管理中的交叉、重叠和真空区域,实现责任衔接、管理衔接、流程衔接。

三、完善保障机制,加快促进公司治理成为农商银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强大后盾。要健全沟通保障,不断消除信息壁垒,为科学民主决策创造条件;各治理主体之间,特别是党委书记、董事长和行长之间应及时充分交换信息。要健全制度保障,以简明、实用、高效为目标,制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和决策事项清单、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高管层责权清单等,明确党委“议事”“定事”、董事会“决事”“授事”、高管层“管事”范围和程序;制度流程要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行管规定和农商银行实际情况等实时调整,保证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与时俱进。要健全文化保障,使之全面适应新发展阶段,体现新发展理念;在传承发扬老一辈农信人“挎包精神”“三铁精神”的基础上,不断完成对治理文化的扬弃,为公司治理现代化厚植文化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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