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次专项清收活动顺利开展,该院制定了《绥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常驻县信用联社专项清收工作小组、四个巡回法庭与民一、民二、审监、林业、武阳法庭五个业务庭一起负责涉公职人员、企业及全县25个乡镇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
要求办案干警要严格依法办事,一律不得超审限办案。要用足用活各项法律措施,开设清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活动期间开展“四个一”行动,即一次集中传唤、一场专场拍卖、一次集中外调、一次公开曝光。抓好典型引路,通过审执一案实现带动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