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联社:“四措施”应对《存款保险条例》

点击数: 时间:2015-05-08 作者:侯东金

    自《存款保险条例》开始实施,绥宁县联社快速响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了存款业务稳健发展。

     一是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组织学习存款保护条例,深入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及对银行业务发展、客户权益产生的影响。按照《存款保险知识专家问答》,对热点敏感话题统一口径对客户进行耐心必要的解释及正面引导,并结合全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突破30亿有利契机进行正面宣传,着力宣传农村信用社品牌形象以及专注服务“三农”和“小微”的特色。

    二是抓好重点岗位培训。加强对基层一线员工和客户经理的教育培训,对客户划款和取现特别是大额现金取现、网银及手机银行转账、划款按正常规定执行,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挠、推诿,严禁以不正当手段吸存揽储,避免客户误解、误传引发不必要的风险事件。通过“三进三接”活动,专门上门宣传和维护客户,防止大额存款流失。

    三是加强资金流动监测。重点监测大额资金流动、存款余额、结构及流向等关键指标变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安排好月末、季末、节假日等特殊时点的流动性,关注资金头寸,合理调剂、提前备足资金,保证正常支付结算和应急需求,提高客户的公信力。

    四是做好舆情跟踪管理。加强舆情监测,执行舆情值班制度。严禁员工以不正当宣传、诋毁同业等方式恶意竞争,严禁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表言论,干扰金融市场秩序。重点关注网络、微博、贴吧、论坛、微信等新媒体,对涉及本行负面报道或误导性言论要及时跟帖澄清事实,并作好记录,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尽可能将不良影响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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