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退出工作岗位人员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内退、退休及死亡人员逐年增多,不经手的责任贷款管理处于责任不明、无人问津、放任自流、管理悬空的状态,无疑使这类贷款面临严峻的风险。针对这一情况,南县联社出台了《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退出工作岗位人员责任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坚持两级负责、动态管理、尽职免责、正向激励四条原则,使退出工作岗位人员责任贷款管理有效落实,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坚持"两级负责"。对退出工作岗位人员责任贷款,明确由联社信贷管理部及相关信用社主任承担管理责任,两级分别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每笔贷款管理、清收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二是动态管理。新确定的责任人仍只承担相关的管理、清收责任。涉及相关贷款责任人员调动的,由联社稽核审计部门人员进行监交,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三是尽职免责。新确定的责任人主动履行管理、清收责任,积极清收处置的,联社在不良贷款责任清收、到期贷款收回率、客户经理等级管理考核时,将此部分贷款进行剔除,免于追责。四是正向激励。对新确定的责任人清收退出工作岗位人员责任贷款,将按联社工资考核办法进行奖励计酬。同时,将各社对这类贷款管理清收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班子集体及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