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信关于实施个人消费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公告

点击数: 时间:2026-01-27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融资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湖南农信系统内有关农商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及信用卡账单分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由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荐或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共享的优质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等提供财政贴息支持。政策实施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首批入围贴息政策范围的农商银行详见附件,具体实施以农商银行解释口径为准。

郑重提示:在办理贴息业务过程中,农商银行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办理。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贷款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切勿轻信农商银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和短信。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湖南农信的信任与支持!

 

附件:1.首批入围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范围农商银行明细表

2.首批入围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范围农商银行明细表

3.首批入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范围农商银行明细表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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