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表外不良贷款的清收与管理,古丈农商行按照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开展已核销贷款及产权改革置换、股东购买贷款自查工作的通知(湘信联办[2015]156号)的要求,该行精心组织,结合本行实际,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做到严查、严管,严格问责,促进不良贷款管理常态化,最大限度的盘活不良贷款。
认真厘清制度。该行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不处置办法及该行制定的不良贷款认定管理办法、股东购买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等制度装订成册,确保自查人员、各支行人手一册,并组织自查人员对制度进行培训,通过对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增强自查人员感性认识,让排查人员掌握自查标准,提高自查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强化组织领导。总行成立了表外不良贷款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监事长任组长,分管内审部的副行长任副组长,抽调纪委委员为成员,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协助配合,领导小组分成三个小组,每个小组长由纪委委员担任,负责这次表外不良贷款自查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间。
统一自查标准。为真实反映表外不良资产管理现状,该行进一步明确了自查标准和尺度,要求自查人员严格对照核销、置换标准开展自查,确保不走样,不变调。坚持逐笔自查,做到不漏项,不存盲区、不留问题,每一笔表外不良贷款都要有工作底稿,实行检查人员负责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进行事实确认。
严明组织纪律。总行要求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禁检查人员搞形式、走过场,对检查人员对应该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的问题隐瞒不报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问题。同时,要求被查单位积极配合,且不得超标准、超范围等违规接待,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强化整改问责。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自查工作结束后由表外不良贷款自查领导小组向行党委汇报,及时查漏补缺整改问题,对不能整改的,进一步落实管理和包收人的责任,并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