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好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近日,南县联社与基层信用社“约法三章”,确保支农工作不偏向、不走样。
一是“三农”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准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凡冒名以“三农”贷款方式发放其他贷款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信用社主任、信贷员责任,并限期收回贷款。
二是不准借放贷之机谋取私利。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贷款申请,原则上要满足。凡利用信贷工作之便对借款人敲诈勒索或变相“索、拿、卡、要”的,经调查核实,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服务到位。改进服务方式,发扬背包下乡、送贷上门的传统作风,努力为农民贷款提供最大的方便。凡因服务不到位、消极对待农户贷款申请而导致农民贷款难的,从严追究信用社主任、信贷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