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三停五不”清收公职人员贷款

点击数: 时间:2014-12-09 作者:钟吉文 来源:本站原创

    12月5日,绥宁县委县政府召开筹建农商银行暨行政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动员大会。该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农商银行筹建领导小组和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成员、市属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以及信用社部分员工共3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全面部署了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明确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大力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推进农商行组建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宣布:对公职人员不良贷款,要求欠款人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自觉还清贷款本息。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还清贷款的公职人员,实行停职、停薪、停岗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 “三停五不”期间,其所得收入除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外,均由所在单位配合县财政扣划还贷,并依法查封、扣押、处置其财产。对触犯法律的公职欠贷人员,坚决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