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市联社纪委工作意见,宁乡县联社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信用社(部)各设立一名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推行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制度,作为联社纪检监察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工作基础,以便及时揭露和反映本系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防止案件发生。为确保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制度的推行,扎扎实实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该联社专门下发两个文件,对设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兼职)的聘任条件、岗位职责、权利、待遇和工作汇报制度进行了明确。要求纪检监察联络员及时掌握各社员工思想动态,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及时制止,并向联社汇报,每半年至少书面汇报一次各社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社风社纪、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在各信用社设立举报箱,由各社纪检监察联络员开启,发现问题协同社主任及时处理。同时,要求每位纪检监察联络员做好各社来信来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