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永州双牌县联社与人行双牌支行、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妇联等部门多次沟通、协商,联合制定了《双牌县妇女创业贷款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规定:凡具有双牌户籍居民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创业能力、创业愿望的返乡创业的农村妇女与失地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女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女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城镇下岗失业妇女,有固定住所,且品行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妇女均可申请妇女创业贷款。该贷款主要用于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和服务等微利项目和行业。妇女个人创业信用保证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万元,抵押贷款可达10万元以上。接纳返乡妇女与失地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女军人、城镇下岗失业妇女等劳动对象就业,且人数占工人总数30%以上的中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妇女创业贷款由借款人按照自愿原则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妇联组织负责做好登记和项目调查工作,按照审慎原则出具贷款推荐意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财政部门进行评审,信用社审核发放。并对贷款利率实行优惠,仅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点执行,较其它同档次贷款利率优惠近2个百分点。同时,按季结息,县财政承诺全额贴息。
此举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返乡妇女与失地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复员转业退役女军人等妇女创业的资金问题,减轻了其经济负担,促进了社会就业和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