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不断推进和升级,小微企业经济权重在区域经济总量中持续增加,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成长性的生力军,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力量。但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并成为制约瓶颈,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笔者以珠晖区联社为例进行了调查,求解农村信用社如何在这样一种机遇环境下有效发挥主力军作用,推进自身与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共同发展。
一、影响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现实问题
(一)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大部分不高。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资产少,管理模式落后,经营管理水平较差,产品技术含量偏低,竞争力较弱,担保能力弱;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的数据失真,信用档案不齐全,这些客观上都制约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中小企业部分的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对现代金融工具和融资方式缺乏了解,难以进行有效的资金运作,致使企业缺少真正有发展潜力的名、优、特产品。
(二)信用环境不理想。一是贷款担保的信用体系缺乏。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而贷款担保体系运行机制不完善,没有定期的损失补偿机制和担保资金来源,而担保机构除收取较高的担保费用和保证金外,还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这种商业化运作造成企业负担过重。二是服务体系缺位。征信体系建设滞后,金融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尚未建立起信息共享的统一征信管理体系,缺乏完善的信用风险评估机构,对企业及个人难以作出全面的资信评估,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还缺乏强有力的监测。三是风险补偿缺乏。由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保护性政策法律缺乏,目前又没有对中小企业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中小企业贷款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三)抵押担保难。近年来,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地级市已陆续设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较多问题,使抵押担保难成为目前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瓶颈”。从抵押贷款看,由于企业自身积累和自有资产少,有些又不能办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无法提供足额的抵押物,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繁、收费高,抵(质)押登记部门收费不规范,标准就高不就低,抵押物登记期间较短等;而由于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能够登记交易、快速变现的更是少之又少,也增加了担保抵押难度;从保证贷款看,真正具备担保实力和符合要求的企业难找,尤其随着企业风险意识的增强,在没有特殊利益关系的情况下,不愿意为其它企业担保,企业担保链条断裂和难以延续,也进一步增加了贷款风险。
(四)农信社自身规模不足限制了中小企业贷款的投放。受资本比例限制,难以满足单个优质客户贷款需求。以珠晖区联社为例,其单户贷款余额限制在930万元以下,超过比限额则需与其他联社一起发放社团贷款,手续相应复杂,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快”的特点。许多由信用社扶持起来的中小企业,在做大做强后,往往因满足不了其更大额度贷款需求,而选择其它银行,建立新的合作关系。
(五)《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提出的资金委托支付协议要求限制了中小企业贷款的需要。因为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是面向农村,面向农户,资金多与个人结算,流动性大,金额不确定,无法提供正常的委托支付协议。加上信用联社信贷人员少,无法明确企业提供的委托协议的真实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办贷时间,从而无法及时足额提供信贷需求。
二、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思考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的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需要政府、银行、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
(一)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增强企业融资能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根本上说还需要企业练好内功、提升素质。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改善和规范财务运行质量。要加大中小企业的培训力度,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创业培训、财务知识及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着力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有关部门要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这一主题,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对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大企业、大集团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依托大企业加快发展。
(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中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需求信息及风险信息收集难度大。因此,政府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是组织相关部门构建统一的中小企业社会征信系统和运行机制,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和信用信息的采集面,尽可能详细地提供企业纳税情况、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信用记录、对外担保、法律诉讼、履约情况等信息,增加企业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实用性和透明性,对企业自觉履约形成约束,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融资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违约中小企业的惩罚力度,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行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给予一定风险补偿,确保农村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引入中小企业保险制度,及时提供保险服务,提高中小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税收、行政性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加强信用创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三)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一是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完善土地、房屋、设备等物权作为抵押担保品的制度体系。二是鼓励使用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品。三是支持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收账款、仓单等纳入抵押品范畴。
(四)加大对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高、收益低,社会效益高、自身的经济利润低,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因此,要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对担保机构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降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综合利用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等扶持政策,提高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将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由直接投入企业向重点支持担保体系建设上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五)适当放宽对中小企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关规定中的委托支付协议要求。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不同情况放宽信用联社放贷规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使信用联社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贷款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作者单位:珠晖区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