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茶陵联社协调县委、县政府全面启动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多措施的综合并举、全联社的共同努力,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仅1个月时间就收回不良贷款10821笔、本息合计10968万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联社发现前期清收到位的主要是金额小、胆子小的贷款户,而大额户、赖债户、钉子户仍然纹丝不动,清收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为此,茶陵联社进一步协调县委、县政府采用组织、行政、经济、司法等多种手段加大清收力度,实现了清收工作新的突破。2014年,现金清收不良贷款7640笔、本息合计10726万元。自2013年12月以来,累计现金清收不良贷款18461笔、本息合计21694万元。这一举措,得到了全县干部群众的广泛支持与拥护,极大地推动了“金融生态环境县”的创建工作,为县联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从领导干部入手,带动全县收。一是领导约见谈话。县委主要领导按照分片管理职责对有钱不还的欠款大户进行约见谈话,由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跟踪到人,督促其积极偿还不良贷款本息;是公职人员的,由县纪委督促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见谈话。二是下发督办函。在4月14日的再动员大会和8月28日的清收工作调度会上,县委书记亲自向各乡镇党委书记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下发了交办函44份,涉及金额960.9万元。同时对结欠不良贷款的公职人员,由组织部、监察局对其下发催收通知书,并要求欠款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督促其尽快还款,对存有侥幸心理的,由县纪委向其主管部门发送“三停”建议函,促其还贷。三是包户抓执行。将150户已判未执结欠款大户按照每人3户平均分配到50名县级领导干部,由县级领导带头抓执行,形成了全体县级领导牵头促清收的工作格局。四是召开调度会议。针对清收工作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我社协调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了四次调度会议,通过积极谋划、及时解决清收难题,有效地推动了清收的进展。
二、从内部职工着手,自扫门前雪。一是抓责任贷款清收。按照省联社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工作,对不良贷款责任人下发限期清收通知书113份,限期在年末按比例清收到位,并按季进行排名。通过落实责任和追究责任,全年共收回责任贷款1107.05万元,年末对自身责任贷款未按要求清收到位的63名人员罚款44547元。二是抓亲属贷款清收。按照“生我者、我生者,配偶的生我者、我生者,兄弟姊妹”原则,对员工自借、担保和直系亲属不良贷款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收,共清理员工自借、担保及直系亲属不良贷款179笔、金额536.72万元,其中已收回60笔、收回本息180.22万元,对清收处置不到位的6人实施了“三停”处罚。三是抓“三违”贷款清收。元月21日召开全体信贷人员警示教育会议,督促内部员工自觉清收违纪违规违法发放的贷款,并对不良贷款本金笔数或金额各排名前25名的信贷人员、原信用站代办员下发督促清收通知书;组织对假、借、冒名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对责任人下发限期清收通知书,要求限期清收到位,累计收回假冒名贷款及垒大户贷款95笔,本息合计136.98万元;抓捕涉嫌违法放贷原代办员李某;对3名违法放贷的员工立案侦查,目前已判决2人,取保候审1人。
三、从公职人员动手,树立好榜样。一是开展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零”活动,对公职人员不良贷款进行全面清理,责令其单位负责督促限期归还,拒不还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其所在单位垫付归还;在5万元以上的,由其所在单位垫付5万元后,督促其写好还款计划书,并在其工资中按期扣收。对在规定期限未偿还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作出停职收贷决定。通过这一举措共收回公职人员不良贷款263笔、本息合计682.44万元;收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良贷款43笔、金额84.72万元。二是强化村干部及其家属不良贷款清收。对村干部结欠不良贷款的,在2014年换届工作中一律不得提名为村干部候选人。通过这一举措共收回村干部及家属不良贷款297笔、本息合计577.94万元。三是做好私贷公用贷款清收。用个人名义借款而实际用于村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共支出的不良贷款,经核定属实的,由各村组及县财政清偿到位,为全面推动社会清收营造良好氛围。
四、从典型老赖下手,警示周边人。一是广发支付令。对证据确凿、有钱不还的单户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360户欠款对象通过广发支付令,有效缩短了时间,提高了清收效率。同时,对已下发支付令的对象,在电视台、显示屏上进行循环播放,公示其姓名、地址、执行标的。建立黑名单制度管理,限制其高消费及出入国境。通过下发支付令,已收回不良贷款90笔、本息168万元。二是诉前保全。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分批对各乡镇拒不还款的166户典型欠款对象的住房、财产、车子等进行查封、冻结,涉及金额3653万元,其中收回32笔,本息共计189万元。三是依法起诉。通过与县法院沟通,对198户拒不还款的欠款大户进行依法起诉,涉及金额4967万元,县法院通过缓交诉讼费、简化工作程序等加快诉讼程序,目前已判156户,收回48笔,本息共计513.27万元。四是强制执行。从已经生效的判决入手,加大执行力度,对37名恶意拖欠户执行司法拘留,共收回不良贷款100笔,金额685.31万元。对在外地有钱不还的,摸清底子,选准对象,抓捕归案,重点抓好茶陵籍驻上海、广州、长沙等地的欠款清收。11月11日,县清收办、县法院组成联合清收工作组远赴上海成功抓获拖欠不良贷款本金42万元、利息50余万元的茶陵籍“老赖”段某,目前该户不良贷款本息已全部清缴到位。对有钱不还的赖债户,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如12月9日对拖欠不良贷款的原市人大代表周某的房屋实行强制腾房和查封,并依法对其执行司法拘留。县公安局也加大抓大户、办大案的侦查力度,重拳打击假冒名贷款和合伙骗取贷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县各派出所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信用社,对已掌握线索、证据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侦查并予以打击。公安系统全年共收回不良贷款789笔、本息1789.91万元。
五、从贷款质量出手,防止不良增。一是完善制度。根据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要求,及时制定了《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办法》、《欠息形成不良责任追究办法》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贷款质量管理,按季对不良贷款余额控制和到期贷款收回率两项指标进行考核,9月份对到期贷款收回率未达到季度考核要求的12名信用社主任进行了集中诫勉谈话,对2名不良贷款不降反升的信用社主任实行降职处理。同时,强化大额贷款、到期贷款等业务专项检查,通过自查自纠、互查互纠等方式发现基层网点在经营管理中的差错、漏洞和风险,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有效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二是夯实基础。制定《信贷基础管理考核方案》,从评级授信与受理、借款申请与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发放支付、贷后检查、贷款收回、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促进信贷基础工作质量提升。从全面、客观、细致的角度入手,在5个信用社试点推广评级授信工作,要求做到真实有效,为掌握区域内存贷款客户资源打好基础,把好客户准入关。三是严格考核。按月对责任不良贷款进行统计,并对2010年来新放贷款形成不良超过容忍度的122人次客户经理取消信贷营销权,其中“三停”18人次;每半年对不良贷款清收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全年累计对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不到位的信用社罚款4.77万元。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和引咎辞职制度,对不良贷款不降反升的潞水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和大额贷款形成不良的虎踞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作者系茶陵联社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