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我国宏观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增速放缓的重大背景下,如何落实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满足“三农”合理资金需求、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3月1日至8日,我对沅江辖内“三农”资金需求及满足情况,采取问卷、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信贷供给相对不足和涉农信贷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三农”对银行业机构进一步改善和加强金融服务的愿望十分迫切。
一、“三农”资金需求旺盛
据调查,沅江市2015年计划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53.5万亩,生产粮食47.8万吨、油料5.92万吨、棉花2.26万吨、苎麻0.13万吨、蔬菜58.32万吨、芦苇28.6万吨、水产品14.67万吨;加工大米33.6万吨、纸质品35万吨、苎麻纱0.32万吨。
本次抽样调查泗湖镇、草尾镇、万子湖乡、南大膳镇、四季红镇共260户,其中,普通农户125户,占48%;种植养殖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55户,占21%;个体工商户40户,占15%;打工户10户,占4%;涉农加工企业30户,占12%。抽样的除涉农企业外的230户,2014年家庭总收入5000元以内5户,占2%;5000元-1万元35户,占13%;1万元-3万元91户,占35%;3万元-5万元52户,占20%;5万元以上77户,占30%。抽样的260户,离最近一家金融机构网点距离,1公里以内47户,占18%;2-5公里104户,占40%;5-10公里52户,占20%;10公里以上57户,占22%。
(一)农户资金需求面广、额小。据抽样调查的125户普通农户数据显示,户平耕地面积12.3亩(含养殖),“很需要”或“需要”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有95户,占76%,“不需要”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有30户,占24%;借款金额选择5000元-1万元的16户,占13%,选择1万-3万元的58户,占46%,选择3万-5万元的36户,占29%,5万元以上的15户,占12%;认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5万元“偏低”的65户,占52%;“适中”的有60户,占48%;近5年98户在金融机构获得过贷款,占78%,27户没有在金融机构获得过贷款,占22%;一年内发生过借款的有90户,占72%,借款金额为290.7万元,户平32300元,其中在金融机构借款的有55户,金额119.2万元,分别占借款户数、金额的61%、41%;在金融机构全部满足借款需要的有23户,占借款户的26%,部分满足借款需要的有32户,占借款户的35%,不能满足借款需要的有35户,占借款户的39%;借款期限选择3-6个月的有25户,占28%,选择6-12个月的有36户,占40%,选择跨年度的有29户,占32%;借款用于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的61户,占68%,用于教育、医疗等其他的29户,占32%。据此测算,由于生产经营自有资金不足,全市每年有贷款需求的普通农户约102000户,占农户总数的65%,户平贷款2.8万元左右,每年普通农户信贷资金需求约28.56亿元,借款期限在10个月左右,其中,金融机构投放农户贷款9.8亿元左右,占需求量的34.3%。
(二)种养专业大户资金需求增多。沅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有得天独厚的水资源和发展规模农业的优势,南大膳镇乌鳢、种粮大户卢青年等都远近闻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济实体发展迅速。抽样调查的55户种养专业大户中,水稻种植18户、占33%,蔬菜种植10户、占18%,家禽养殖6户、占11%,家畜养殖7户、占13%,水产品养殖9户、占16%,林木种植5户、占9%,户平种养面积62.8亩。认为“很需要”或“需要”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有55户,占100%;借款金额在5万-10万元的14户,占25%,10万-20万元的25户,占46%,20万元以上的16户,占29%;在金融机构全部满足借款需求的9户,占16%,部分满足的22户,占40%,不能满足需求的24户,占44%;一年来发生了借款的45户,占82%,借款总额为837万元,户平18.6万元,其中金融机构借款23户,金额285万元,分别占51%、34%;借款基本都是用于扩大再生产;根据种养业的生产周期,借款期限需要跨年度的38户,占84%。如四季红镇种粮大户夏根固,流转土地5000亩,年产值1000多万元,借款450万元,其中在金融机构借款180万元,占40%。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种养专业大户4700多户,占农户总数的3%左右,有借款需求的有4000余户,占种养专业大户的85%,根据估算,户平借款16万元,每年需要资金6.4亿元左右,同比增加1.8亿元,其中,金融机构投放信贷资金2.8亿余元,占种养大户资金需求的43.8%。
(三)涉农小微加工企业资金需求逐年增加。本次调查的30家企业,大多是股份合作、有限责任、私营等组织形式,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种类有粮油、渔业、林木、纺织、芦笋等,共有职工5230人。至去年12月末,企业资产负债率在30%以下的12家,31%-50%的有18家;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有13家,占43%,1000万元以下的有17家,占57%;实现利税800万元以上的5家,占17%,800万元-100万元的14家,占46%,100万元以下的11家,占37%;企业资金状况比去年同期“适中”的9家,占30%,“充足”的4家,占13%,“不足”的17家,占57%。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是金融机构,今年累计贷款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近3000万元。调查显示,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比较正常,但也有部分企业受环保、宏观调控、市场疲软等方面的影响,资金回笼缓慢,银行贷款不能满足需求,有的甚至出现了资金“断链”现象。据调查统计,沅江市共有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地市级龙头企业33家,其他涉农加工企业368家,每年需求资金9亿元左右,同比增加2.2亿元,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3.6亿元,占40%。
(四)民间融资迅速发展与融资安全的矛盾。调查显示,该市农村资金需求每年44亿元,除金融机构给予的信贷支持16.2亿元、占37%外,其余的27.8亿元靠民间借贷和农资赊销来满足资金需求。近几年,由于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支持力度有限,使得部分涉农业主在贷款无门的情况下,只好采取民间融资的办法解决,个别不法分子趁机发放“高利贷”,进行非法牟利,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毒瘤”。另外,农资赊销实际利率高达15%-20%,加重了农户(企业)的负担。
调查表明,该市“三农”信贷资金需求呈现的主要特点,一是由传统小额农贷需求向产业化、规模化贷款需求转变。一方面,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仅国家各类直补资金就占到农民种植成本的40%左右,农民的种地成本大大降低,其资金需求也随之减少。据统计,全辖范围内农业物资贷款同比减少3000多万元。另一方面,随着土地流转政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种养大户的不断涌现,产业化、规模化涉农信贷需求随之增加。二是由单一信贷需求向多元信贷需求转变。首先,信贷需求主体多元化。涉农信贷主体已由过去的农民转变为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投资人、法人机构等多元化的需求主体。其次,信贷品种多元化。随着涉农企业实力增强和对外贸易量的增加,信贷品种已由过去单一的贷款需求发展为以贷款为主,票据融资和信用证等多项融资需求为辅的新型需求。再次,信贷结构需求多元化。不少涉农企业已建立了从种养到加工销售、物流的一条龙产业链,不仅需要种养、收购等流动性贷款,而且需要扩建厂房、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贷款,如辣妹子食品有限公司、南洞庭野生食品有限公司等的固定资产投入年均增速都在20%以上。
二、“三农”融资难的主要成因
(一)农户、种养大户和涉农小微企业不愿从金融机构借款。调查显示,反映“信贷政策不透明,怕没有关系贷不到款”的85户;反映“办理手续繁锁,时间长,工作效率不高”的61户;反映“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不匹配”的36户;反映“贷款利率9%至12%,与民间利率差不多,负担不起”的24户;反映“路途太远,不方便”的18户;反映“服务态度不好,不愿意与金融机构打交道”的15户;反映“缺少担保和抵押物,或评估费用较高”的13户;反映“以前欠贷款,信用等级低”的8户。
(二)县域资金外流严重。据报表反映,截至2014年12月末,该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0.3亿元,比年初净增16.5亿元,增长13.3%;各项贷款余额73.5亿元,比年初减少7亿元,增长-11.5%;存款比贷款多增23.5亿元,增速快24.8个百分点。特别是农业发展银行和建设银行贷款分别比年初减少10.9亿元、0.11亿元。商业银行收缩“三农”业务,吸收的存款大多上存同业或存入人民银行,成为了农村资金的“抽水机”,本地农业基本上得不到他们的支持,造成农村金融大量“失血”,加剧了“三农”资金供需矛盾,为民间借贷和农资赊销提供了便利。
(三)涉农信贷抵押物不足。目前,尽管该市推出了多种新型抵押模式,但农业生产抵押不足的问题仍然是困扰涉农信贷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问题,信贷管理要求与部分借款人贷款资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是创新抵押产品还只是试点摸索阶段,还有一些政策和法律障碍,并未广泛推广实行,土地流转经营权、农房、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机等还未完全确权颁证。二是金融机构站在防范与化解贷款风险的角度,对抵押担保手续有严格要求,但部分借款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资产抵押或合格的担保手续,使得部分农业生产者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如草尾镇大地蔬菜公司,其固定资产只有230万元,仅占项目总投资的28%,即使固定资产全部足额抵押,也大大低于实际500万元的资金需求。三是抵押物处置难。以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时,地上作物难以评估变卖。以农房作抵押时,农民一般只有一处房产,不能变卖,也难以变卖。还有,农村土地所有权以集体所有居多,涉农加工企业所拥有的厂房一般是当地集体建立然后租赁给企业经营,因此,厂房无法抵押和处置。即使少数企业拥有合法产权的固定资产,也因地处偏僻而难以处置。
(四)农村的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近年来,通过信用村镇创建活动的开展,农村社会信用环境有所改善,农户和涉农企业的信用意识有所增强。但总体来说,农村的社会信用生态环境还是不太理想。一方面,个别农户、企业没有真正认识信用户、信用企业的意义,诚实守信意识仍然淡薄,故意拖债、躲债、赖债的不良行为时有发生。调查显示,对贷款没有按期归还,认为“有意外支出的”有70户,占被调查总户数的27%,认为“生产经营亏损”的有91户,占35%,认为“别人不还,我也不还”的有39户,占15%,认为“贷款反正是公家的,可还可不还”的有18户,占7%,其他原因的42户,占16%。有的企业老板“跑路”,有的企业破产,悬空银行行业机构债权。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对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带来了空前挑战,是金融机构减少对“三农”信贷投入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农副产品效益低下,给创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带来了客观上的困难。近两年,虽然国家出台了各种惠农补贴政策,不同程度地降低了生产成本,但生产资料价格、劳务费用等每年以20%左右速度上涨,使农副产品利润没有实质性提升,农民、企业偿还贷款的能力得不到真正提高。如该市泗湖山镇种粮大户张良勇,2014年流转土地890亩种植双季稻,生产成本2151元/亩(地租550元/亩、雇工费430/亩、机耕机收和农资等物化成本1171元/亩),生产收入2302元/亩(早稻产量950斤/亩,稻谷价格1.1元/斤,晚稻产量1030斤/亩,稻谷价格1.22元/斤),纯收入151元/亩,比2013年纯收入仅增加8元/亩。
(五)涉农信贷风险高,分担、补偿等配套机制不健全。农业是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大的弱势产业,靠天吃饭的局面决定了涉农信贷风险要高于其他行业信贷风险。农民千家万户,掌握信息不充分;种养专业户的经营也不稳定,收益的波动性大,信贷所要求的第一还款来源不确定性大。如2013年末,牲猪价格急剧下跌,使部分牲猪养殖户损失惨重,该农信社200多万元贷款形成风险;2014年6月份,该市连续暴雨,使1.5万亩蔬菜绝收,5000多农户损失2000多万元。由于农业高风险,农贷分担、补偿机制不完善,保险公司不愿承保或理赔门槛高,风险得不到有效分散,买单的最终还是银行业机构。如水稻种植保险,保险金额为200元/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30%。如果农户在水稻生育期间绝产的,则按投保后至绝产日止,按生产周期比例×200元计算,赔付给农户;如果农户直到收获时才遭受灾害绝产的,1亩赔200元,如果还有收成的,需要减产率超过30%以上,才能获赔,且计算时减掉30%免赔率。由此可见,理赔金额太低,对农户损失帮助不大。
(六)支农合力没有形成。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国家农业政策、财政资金支持,涉农单位合作,农村信用环境优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放,农户(企业)个人素质提高等等。虽然政府、财政、农业部门都有自己的扶农措施和办法,但都各自为政,信息互不沟通,仅仅是农村信用社或农发行靠加大投放单方面扶持,支农的效果和效益都不明显。
三、破解“三农”融资难的主要途径
针对农户、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沟通不够”、“效率不高”、“抵押太难”、“利率偏高”、“权限上收”、“怕担责任”等突出问题,要努力破解农村资金需求难题,打通信贷金融服务农村的“最后一公里”。
(一)金融部门要与时俱进。一是要顺应新时期农业发展要求,树立“大农业”观念,在满足农户资金有效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产品加工、运输、流通、商贸企业,满足其资金需求;二是在满足农户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同时,要对农民日益增长的消费性贷款给予高度重视,尤其是在农民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迈进的过渡时期,在确保收回的前提下,积极发放农民建房、购买电器、就医等消费贷款,修渠、修路等农村基础设施贷款;三是在支持一部分先富起来农民的同时,也要重视对一些有致富欲望、诚实守信、有项目而暂时贫困农民的支持。适当提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实行差别利率,减轻农户(企业)负担。
(二)构建“四位一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化解农村资金需求矛盾,关键是要加快多元化支农步伐。农村金融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建立一个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民间金融的既相互竞争、又具有内在互补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要牢牢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内部经营机制转换,不断完善建设电子信息网络结算体系,全面实施“百千万工程”,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有效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要强化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支农责任,确保“两个不低于”,农业发展银行应完善功能定位,突出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的支持,特别是要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订单农业经营,成为政策性金融服务“三农”的骨干和支柱;农业银行要重点处理好“面向三农”和“商业化运作”的关系,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努力成为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中坚力量;其他商业银行也要强化支农责任,将一定的信贷资金用于服务“三农”,增强对农村金融的“输血功能”。再一方面,激活民间投资,在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的同时,组建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民间新型金融机构,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投资创业,使其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补充,有效缓解“三农”资金需求。
(三)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是针对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的特点,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运用财政杠杆对农业信贷实行财政专项补贴;完善农业保险业务,政府部门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为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产业化发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二是积极推进信用村镇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宣传、健全农户(企业)贷款档案资料、建立农户(企业)信用评级机制等方式,多方联动,严厉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培育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三是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加快农村房屋、农村土地确权步伐,积极探索“三权”抵押贷款、农机抵押贷款等贷款方式,拓宽“三农”融资渠道,引导良性循环。四是广泛开展“送金融下乡”等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增进对金融机构的沟通理解,为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开展奠定群众基础,为满足农村资金需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涉农贷款管理办法和体系。各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在资金来源、贷款期限、利率政策、保障机制、管理职能、规范评级、防范风险等方面加以界定;建立起农户、涉农小微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贷款的发放、考核和绩效评估,为“三农”贷款推广搭建一个全面的发展平台,促使“三农”贷款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对信贷人员支农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加强信贷人员的责任,促进客户经理和涉农客户之间的密切联系,建立涉农客户快速获得信贷扶持的桥梁,确保涉农客户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得到及时的满足。
(五)实施“三大工程”。县域金融机构要全面实施银监会主导的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开展“三进三送”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担当,为“三农”发展注入活水和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