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农商银行作为洞口县历史最为悠久的金融机构,前身是始建于建县初期1952年的洞口县农村信用合作社,2006年9月改制为湖南省第三家股份合作制金融机构—湖南洞口农村合作银行,2012年9月26日改制成为洞口农商银行。数十年来,该行坚持守法经营,向全社会展示了新时代纳税人诚信纳税、回馈社会的良好形象,各项存款保持稳步增长,存、贷款规模始终居于全县各金融机构首位,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
一、合规履责,诚信纳税为榜样
多年来,该行严格遵守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自觉遵从税法,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纳税申报率、准确率、入库率均达100%。2012年实际缴纳税金2907万元,经营等级实现由2A级提升为1B级;2013年实际缴纳税金3855万元,同比增长32.6%;2014年实际缴纳税金4121万元,同比增长6.9%;2015年实际缴纳税金4564万元,同比增长10.7%。该行连续四年蝉联洞口县第一纳税大户,成为了当地纳税人合规履责、诚信纳税的标杆与榜样。
二、金融惠民,竭诚服务助发展
该行牢固树立地方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理念。一是重点支持和培育了一批优势农业产业、特色项目和种养大户。支持发展规模种、养殖基地70余个、农业专业合作社20余个、农业龙头企业15家,培育雪峰山农业综合开发公司、醪田薯业综合开发公司、新兴茶叶等一批涉农企业茁壮成长。二是扎实开展了对34076户贫困农户的评级授信,授信面达到总贫困人口的87%,授信金额达6.9亿元,累计为1319户贫困农户发放小额贷款5019.35万元,惠及辖内贫困人口中2.49万人,成功帮扶2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成功创建了“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示范县”。三是大力创新惠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自2012年起发放创业贴息贷款,当前创业贴息贷款余额3572万元,共410笔,人均8.7万元,已争取财政贴息852万元。
三、助困扶贫,回馈社会显担当
该行始终坚持干事创业、回馈社会的优良传统,主动担负兴教助学、扶贫济困、通水铺路等社会责任。2012年农商行挂牌之日,我行向我县贫困地区小学捐赠价值21万元的校车10台。现金资助230余名高考贫困学子上大学,累计资助资金达110余万元,发放“希望之星”助学贷款达1200万元。董事长孙波多次深入花古七里村,实地调研需求,前后投入11.28万元帮助该村硬化交通道路、连接自来水管道等。分管副行长陈明璟担任该村“第一书记”,派专人负责扶贫工作,帮助该村硬化了2公里公路,砌建了1350米水渠,安装了58盏太阳能路灯,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企业有良知,责任能担当。洞口农商银行一直在用实际行动诠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回馈社会、永续经营”的发展之道,致力于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国家税收事业和当地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