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在省联社领导下,我省农村信用社大力实施创新战略,推动理念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提升了农信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调查发现,我省农信社逐步推进产品创新并取得较好成效,但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必须多维度着眼、多角度着手,进一步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实现发展的转型升级。
产品创新较好适应了金融需求
全省农信社坚持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和县域、服务中小微企业,以信贷服务和电子银行为重点,产品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对象不断拓宽,服务产品日益丰富。近几年,县级行社都开发和培育了自己的拳头金融产品,较好地适应了农村和县域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主要特点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以创新担保方式为突破口,推进信贷产品创新
信贷是农信社的主营业务,也是利润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我省农信社在全面推广普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从解决客户无担保和担保不足的问题入手,积极创新担保方式,推出了林权、承包权、应收账款、提单、订单等权利质押贷款系列信贷产品,较好解决了贷款难的问题。比如,临澧县联社2009年2月开发了“三方价值认定+公证”烟花企业抵(质)押贷款;澧县联社开发的“行业协会+联保基金+信用社”(葡萄种植产业)贷款;麻阳县联社提出了“农民合作社联合担保金贷款”的思路;祁阳联社通过与符合合作担保机构资格的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怀化市洪江区“银林通”信贷产品,其形式为林权小额农户循环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收储中心担保贷款;郴州也开发出“林权+房产+保证”组合担保贷款;安化县联社开发了“产品抵押+企业联保”贷款;湘潭县联社采取“抵押+保险+联保”的模式为竹木加工企业主发放贷款;株洲市天元区联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权及经营地地上附着物作抵押担保,开发了“财富通”贷款。
2、以满足新型客户需求为导向,拓宽产品服务领域
我省农信社产品服务领域主要是“三农”,但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三农”,客户的结构在发生变化,客户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进程加快,新型农民、创业者、小微企业等逐步成为农信社的新顾主。比如,浏阳农商行开办集镇整借零还房屋抵押贷款,辰溪县联社开发农村小城镇建设贷款(农建通)支持农村乡镇的集镇开发,冷水江联社运单质押贷款,溆浦县联社推出农村创业贷款,宁远联社推出了农村信用青年示范户贷款。
3、以服务民生和方便群众为目标,加快推进中间业务创新
我省农信社已分别代理77个和29个县市区的新农保和城保结算业务,2012年该项工作获国务院表彰,并授予全国先进单位称号。代理移动电视收费、通讯代收代付等代理业务积极拓展。福祥卡品种扩大,社保卡、医疗卡、福农卡发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福祥·便民卡、金融IC卡、公务卡正式发行。福祥卡功能进一步增强,全省累计发卡2462.6万张,发卡量居全省金融机构第2位。网上银行从无到有,目前正式开办网银业务的县级行社达到85家,使客户足不出户,汇通天下。醴陵推出“金保通”国内保理业务;临澧联社推出福祥·医疗卡,替代了老式纸质医疗证;醴陵联社在原有水电代扣系统的基础上,自主开发天然气代售系统。
产品创新依然任重道远
1、创新面相对狭窄
金融产品创新范围涵盖非常广泛,但我省农信社创新面相对狭窄。一是在贷款投放上,有效贷款品种不足,品牌产品优势不突出,大部分贷款集中于小额信用贷款、担保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未能按照客户、市场的发展潜力、需求特点等变量为客户量身定制。二是在中间业务的开办上品种少,集中于低层次和低效益业务。由于我省有的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率等业务数据受到银监部门“监管要求”指标的限定,再加上硬件设施、技术条件和人力资源短缺等因素制约,近几年在中间业务开发上,主要品种为低层次的代发工资、代发财政农民直补资金、收单业务等,其中许多代理业务均为无偿服务,而高效益的网上银行、银行贷记卡、代保管等业务较少,且一些联社受监管限制尚未开办,不能发挥中间业务的高收益性。中间业务收入与总收入的占比较少。三是在市场营销服务和开发上,方法单一,缺乏灵活性和适用性。如在利率制定上,有的行社实行的是“一刀切”的政策,贷款手续、利率的确定,不论黄金客户和普通客户都实行统一标准和贷款操作流程,缺乏温情感,使部分黄金客户在发展壮大后,放弃了对信用社的选择,造成了信用社为人作嫁衣的局面。
2、担保难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信贷产品的创新,往往受限于担保方式创新。一是担保种类少。目前我省农信社开办的担保贷款,多为保证、第二套住房、商业门面等不动产及存款单等担保,收费权、股权、保险、动产质押、经营权、使用权等因风险难以控制或没有相应的登记机构,未开办其担保品种,更无其它担保品种的创新。二是落实担保手续。部分客户贷款担保保证抵押物难找,就是勉强找到,也往往要通过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分别到相关的土地、房管、工商、公证、林业等部门,经过评估、登记等环节,手续繁琐,费用高、操作时间长。三是担保物管理难。如对抵押财产的管理、转让、变现难以落实到位,操作难度大。
3、产品创新的配套支撑力量依然不强
各方面对产品创新的支持还没有形成强大合力。一是没有专门力量。全省农信社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组织金融创新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各地农信社开展创新工作主要是靠热情来推动,致使地市之间、联社之间的创新水平不一、普适性较低。二是缺乏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人才储备。产品的管理、维护难以达到理想效果,手续繁琐、办事效率低下及后续维护不到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业务创新的进一步推进。各种业务资料和信息分散,掌握在不同部门,无法形成可供再次加工利用、分析决策的有用信息,在这种状况下很难对市场、对客户进行细分,制定发展战略,更难有的放矢开展金融创新。三是没有系统的制度保证。产品创新不可避免会形成风险或隐患,对风险防范和处置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往往是出了风险才进行规范。产品创新对经费、设备、人力、营销等方面的投入,可能直接影响创新单位的经营利润和考核任务的完成,显然目前仍缺乏这方面的保障机制,影响了产品创新的积极性。
多维度创新推进农信社转型升级
1、加快电子银行建设
电子银行是拓宽农信社传统业务与客户的接触面、加速业务发展的便捷“快车道”。大力推动金融IC卡,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合作发行社保、市民卡,力争实现银行卡的“一卡多用”;加快推进银联境外汇入、银联实时划扣、无卡代收等业务,丰富完善银行卡功能;优化96518热线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对网银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增加网银理财、积分管理等多个功能模块,抓紧研发集团企业网银。加强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合作,积极探索微信金融,建立微信客服平台,实现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有机结合。
2、创新信贷产品
全省信用社应以产业链为纽带,坚持因地制宜的产品创新开发思路,尽可能靠近市场和企业,尽量做到“一地一策”或者“一地一个产品”,不同的企业群体创新不同的产品,开展贴心的个性化服务。一是与当地组织部、金融办、扶贫办、妇联、团委等部门合作,搭建支农合作平台,推进包括“创业贷款”、“扶贫小额贷款”、“妇女创业贷款”、“青年创业贷款”等扶持农户创业信贷产品。二是大胆对融资担保方式进行创新。对家用电器、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纺织服装、精细化工、医药保健、印刷包装、家具等特色产业集群,通过租金收益权质押、动产抵押、100%物业抵押、政府专项资金担保、互保、联保、信用等多种贷款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信贷扶持。积极研究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面养殖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股权、农村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农业机械等抵质押贷款。三是选准地方优势产业作为创新切入点。县级行社可以立足于本地集聚度较高的产业,成立专业“三农”贷款专营中心,专门服务当地主导产业的小微企业和农户发展;也可以立足地方特色产业链,创新开发服务全产业链的特色信贷产品。四是大力推广“便民卡”业务。该卡推出以来深受广大客户欢迎,应进一步优化功能,提供便捷的信贷服务方式。
3、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金融产品创新亟需改变产品单一的局面,丰富产品体系,并与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同步推进。加快发展中间业务,逐步建立完备的金融产品体系,特别是一些高效益的中间业务,在不占用资金前提下能创造出良好效益,能有效改变目前经营利润来源单一、业务风险较大的局面。尽快开通信用证、贷款承诺、委托贷款等业务;推出各项按揭服务,如住房按揭、汽车按揭、小家电和耐用消费品按揭;积极推进代理保险、代理贵金属、代理各项公共事业收费;加强与电信、有线、烟草、社保、公用事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实现代缴手机费、水电费等和代理买卖基金与债券等业务。
4、加强对产品创新的综合配套支持
产品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顺利推进需要各方面的综合配套支持。一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着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入先进的现代银行管理经验,借鉴先进的金融产品和创新机制;通过提升资本实力,跨越监管部门对产品创新的“门坎”;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创新积极性,提升业务创新能力。二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顶层设计就是要根据全省经济特点和客户的一般性需求,在全省农信社范围内可普遍使用的产品,由省联社统一研发,县级行社负责推广营销。基层创新就是鼓励基层行社根据当地的经济特点和区域性客户的需求,针对特定的范围、对象、用途研发产品。实施成功的,由省联社在全省农信社进行推广。三要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科技创新是产品创新的基础,人才是创新的关键。加快开发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提升系统对新产品的兼容接纳能力;有针对性地引进科技人才、金融产品创新专业人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员工业务创新开发和营销能力。四要营造促进产品创新的金融环境。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农业风险基金补偿机制,完善农村保险市场,降低涉农业务风险;加快建立政府扶持、各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层次农村信贷担保体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体和各类社会资金组建担保公司,为涉农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协调有关方面取消农信社不能开办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歧视性政策,在市场准入方面赋予农信社与其他商业银行同等待遇。协调证监会取消农信社不能开办基金代销和为客户提供证券保证金账户“第三方存管”业务的歧视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