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党政推动一个多月净压不良2200万

点击数: 时间:2014-12-05 作者:皮育生 来源:本站原创

    12月2日,新宁县政府在政府会议室召开农村商业银行筹建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督战大会。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公检法负责人、县内金融机构负责人、农信社机关全体人员、网点负责人及信贷员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大会通报了各乡镇前阶段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这是自10月15日该县委县政府召开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动员大会后,打出的又一记“重拳”。据统计,自10月15日启动清收工作以来,至11月30日,该县行政清收不良贷款本息合计739.67万元,其中收回本金500.5万元、利息239.17万元。通过党政推动,新宁县联社仅一个多月净压缩不良贷款2200万元。    

    自采取行政措施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以来,针对部分乡镇重视不够、推动不力、进度缓慢、存在等靠观望现象,为确保在2015年6月30日前收回不良贷款2.39亿元,今年底前收回1亿元,新宁县委县政府决定举全县之力打一场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战,为2015年底成功组建新宁农商行奠定坚实基础。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上下充分认识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重要性,增强清收工作的紧迫感,强化清收工作的组织力度,逐级逐部门、信用社各网点落实好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责任,加强对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组织落实,确保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取得成效。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集中打好攻坚战。在清收工作中,突出国家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组党员干部、“赖账户”“钉子户”欠款重点。对有偿还能力而故意拖欠的公职人员,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对于拒不还款的公职人员,实行“三停五不”的措施,直接影响其提拔、晋升、调动。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两代表一委员”贷款,可以通过政治、组织手段强制进行清收。对于少数拒不还贷的村干部,出重拳,下猛药,决不能估息迁就。对少数赖债户、钉子户及恶意逃废债务的个人要依法严惩,决不能心慈手软。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完成。各乡镇、各部门、信用社各网点明确责任分工,谁主管、谁负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群策群力,克服困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同时,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机构严格配合清收工作,建立快速清收机制,对于赖债人的财产该查封的要查封,该扣押的要扣押,该冻结的要冻结。为强化组织纪律,必须坚持一周一通报,半月一督查的推进机制。对于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连续2次排名倒数一、二、三的乡镇,如对一把手进行约见谈话外,还要予以不给、停拨行政运转经费等“经济制裁”;连续3个月排名后三名的信用社网点负责人免职、联社机关挂点人员调离机关到非城区网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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