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何某,现年39岁,为市公交公司油料部经理,名下拥有房产一套,小车一辆,个人还经营有两家商务连锁便利店长达3年时间,因经营周转需要向我行申请担保贷款10万元,保证人郑某为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员工,名下有价值32万元华夏田园房产一套。客户经理实地调查后认为该客户资产充足,年富力强,经营实体3年以上,经营能力和经验丰富,收入稳定,在我行开立帐户时间长流水多,日均余额4万余元,还款来源有一定保证,且担保人有稳定工作,资产充足,符合担保授信条件,因此相关审批程序一路绿灯通过了该笔贷款。2014年12月,该笔贷款即将到期前,支行客户经理电话联系借款人提示还款,才发现电话无法接通,后走访其经营店铺、住宅及其父母家中,均找不到人,便利店营业员反映何某现已离开邵阳前往广东打工。进一步调查了解后发现何某住房、小车均已变卖,经营的店铺早已转让,在公司同事处尚有8万元借款未归还,目前为躲避债务已离婚。支行上报总行风险部门请求通过法律途径清查借款人及保证人名下资产进行保全。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不仅会疑惑:借款人身为公司高管,名下资产和收入状况良好,实体经营正常,担保人合格,完全符合银行的小额贷款条件,为何在短短一年时间内,这样一个“优质”、“放心”的客户居然会失联?这其中固然有借款人自身经营不善、投资面太宽导致资金链断裂、甚至沾染不良恶习等方面的原因,但经办支行在贷前调查,尤其是贷后管理等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才是导致未能及时发现风险、处于被动局面的真正原因!如在贷前调查环节只注重借款人资产审核,忽视了对其真实社会融资情况、个人道德品质、风险偏好以及公司同事口碑等情况的全面调查了解;贷后管理环节更加流于形式,完全依赖于电话与客户取得联系,对贷款风险度的把握还停留在是否按期还息,没有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经营、库存、销控等情况盘查)与非现场监控(帐户、流量等情况分析)等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掌握第一还款来源风险情况,直到借款人变卖了房车,转让了店铺,并为避债离婚后才恍然大悟、后知后觉,陷入彻底被动;在对保证人的调查方面,仅对其资产简单评估,未严格审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与被担保人真实关系及履约意愿等要素。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胀预期压力的增大,人们越来越热衷于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及股票、进行社会投资甚至是民间高利贷等渠道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银行个人小额贷款业务也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等特殊群体在投资、理财、消费等方面的需求显得尤其迫切,对信贷的需求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他们相对其他客户所具备的素质高、工作及收入稳定等特点,也往往成为了各家银行在发展个贷业务时的可靠之选。这原本无可厚非,但却往往让我们忽视了对这一客户群体的道德风险,放松了对贷款用途的审核,加上目前贷后管理意识不强、能力薄弱,银行内部没有真正建立起风险快速评价、识别、预警、处置机制,内外部信息的不对称、缺乏与滞后导致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失灵,从而在贷款风险发生时丧失主动权。
因此,对于个人、商户及小微企业流动资金但保贷款的风险管理,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贷前全面调查。要从“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客户的业务”及“了解你客户的风险”三个层次作为基本判断准则做实贷前调查。不仅要了解客户的家庭状况、资产情况、经营情况、市场风险等,还要从侧面对客户品质道德、口碑、信用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从而全面、客观地进行风险判断。
二、严格审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包括保证人的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负债情况、偿债能力、信誉程度,同时要对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履约意愿进行严格把关,防止互相担保、连环担保、违规套现等情况发生。
三、做实贷后检查。在贷后检查监测和内容方面,应根据借款人所属行业、具体业务品种等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贷后检查监测的频率和期限,尤其是要根据风险监测或在日常对帐户现金流的监管中发现的风险线索或征兆进行现场延伸检查;在检查方式方面,可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多种方式对借款人进行持续动态跟踪检查。通过与客户面谈、现场查勘等方式,获取借款人的原始信息;通过资金帐户、企业报表、信息平台、新闻媒体甚至网络等多渠道及时获取借款人的相关信息,有效识别风险。
四、建立快速反应的机制。从风险的发现、计量、上报到处置一定要处处体现一个“快”字。现在的社会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一着慢,步步慢,否则别人吃肉你连汤也喝不上。从支行到总行职能部门一定要有“快速反应”,要能“快速解决”,在其他债权人未知未觉、债务人半推半就的情况下兵不血刃解决问题,不留遗憾和后遗症。
此外,就目前我行贷后管理力量薄弱、缺乏有效的动态监控风险手段,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导致社会信用缺失等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建立起相应长效机制:
一、明确贷后管理专项职责。
(一)贷后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经办行明确支行行长、客户经理贷后管理专项职责,落实贷款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日常贷后管理工作,营业主管协助开展贷后管理(更侧重于非现场监测),内容包括:监管客户资金往来、检查抵质押物现状等,并按要求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总行业务部门留档,发现风险及时提交预警报告,并提出化解建议。总行前台业务部门作为贷后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支行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业务管理部门和内审稽核部门在检查中要体现对支行此项工作的履职评价。
(二)建立重点客户管理制度。各支行根据贷款授信额度、风险程度、管理难度等,将特殊行业、大额贷款(如500万以上)的客户确定为重点管理户,将重点客户的日常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各责任人,组织制定贷后管理方案,收集经营单位责任人的贷后检查报告及反馈的客户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得出风险评测结果,定期向总行贷审会、主管副行长及行长汇报重点管理客户的信用情况及风险状况。
(三)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制度、流程。总行职能部门提供模板和操作实施细则,统一化、标准化贷后检查内容,规范业务流程,协调业务前中后台、稽核、合规风险等各部门的分工合作、落实责权,制订贷后管理岗的考核奖惩办法和激励机制,及时发现贷款潜在风险,使我行掌握处置主动权,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条件允许,我行可成立专职的贷后管理队伍,换人检查,更便于管理、提高效率,达到贷后检查的专职专业化。
二、建立信息收集渠道和共享机制。
(一)打造信息共享平台。除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行内部信贷管理系统等获取客户信用信息收集外,还可以致力与他行、甚至是各企业、社会投资担保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建立更为广泛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以改变银行在信息不对称中的弱势地位,为银行信用风险防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相关职能部门、支行职责不仅负责从上述信息共享平台获得信息,还要善于从我行客户,从行业管理部门和协会,从客户上下游关联方,从网络新闻、国家政策新规等渠道获取有用信息,同时立足本地市场,开展对本地区行业、商圈、商户经营的调研,以分析行业风险、及时预警并在内网等平台共享,同时还需观察同行业最新业务动态,为我行的业务拓展提供有效信息。
(作者单位:宝庆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