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三部曲” 亮剑“老贷款”

点击数: 时间:2014-12-31 作者:衡阳县联社 来源:本站原创

    由于历史原因及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衡阳县联社累积形成的不良贷款成为影响农信社改革发展的“毒瘤”。为根治这一“顽症”,今年9月23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衡阳县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大会,把清收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作为筹建工作的重点之一,从9月下旬开始,在全县打响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清收攻坚战。截至12月20日,近90天时间,共收回不良贷款477户,金额2423万元,清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吹响集结号,营造浓厚清收氛围

  (一)领导重视,积极动员。为加快农商行的组建,9月19日,省联社张志军理事长亲临衡阳县,与县委王洪斌书记就农商行筹建问题进行了专题座谈,对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9月23日,县委、县政府积极组织召开了“衡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县长均参加会议,常务副县长作工作报告,县直所有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共28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提出要明确重点,做好清收工作。做到在认清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等四个方面抓好清收工作。

  (二)宣传引导,全民造势。一是全面宣传。动员大会前共印发县政府“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告”的公告1万份,张贴于大街小巷,乡镇村组。印制清收不良贷款宣传单2万份,发放至各部门股室及各乡(镇)政府。通告明确告之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还款时限及清收措施。二是流动宣传。县联社租用5台宣传车,以广播、滚动字幕的方式在城区及26个乡镇轮流宣读清收通告,做到大街小巷,尽人皆知。三是媒体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局在县电视台、户外电视,以12月25日为还清不良贷款的截止日,每天进行倒计时提醒,并按各单位、各乡镇的清收进度进行排名,滚动播放;通过县手机报,及时刊登不良贷款清收动态,宣传清收典型,对欠款人造成其达到心理压力,对各单位、乡镇的负责人加压,增加其紧迫感。

    二、唱响主旋律,集聚合力积极推进

  (一)政府主导。为了加快农商行的组建,县联社通过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得到了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在动员大会前一天,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湖南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通知”,县政府印发《衡阳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政府成立“清收处置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不良贷款不同类型分别成立五个清收工作小组,包括涉案涉诉贷款清收组、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组、涉政不良贷款清收组、信用联社清收组、综合组,均由政府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在清收过程中,针对清收进度缓慢,11月13日,县委书记和常务副县长再次召开调度会,没有还清贷款的9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表彰先进,批评清收不够积极单位,强力推动清收工作。

  (二)联社主攻。在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后,县联社领导班子及时分析,审时度势,从基层信用社抽调10名骨干与联社机关成立14个城区清收组,30个信用社分别成立基层清收组。针对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清收,14个城区清收组中有5个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专项小组,负责所有单位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清收,30个信用社负责乡镇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清收,并按责任人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

  (三)多方联动。根据公职人员欠款的特殊性、复杂性,国家公职人员清收组与县联社研究,制定了“国家公职人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确定了清收措施,县联社风险管理部逐日统计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进度,并将在贷款清收中,对拒不配合,态度恶劣的国家公职人员上报至政府国家公职人员清收组组长手中,清收组长与各单位一把手沟通、协调,调度指挥,落实清收,其先后5次至联社进行督查,现场办公,逐户督促,落实清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由主要领导带队,分成三个组,深入全县60个有欠款的单位和乡镇进行督查,责成务必在12月25日前还清不良贷款,各单位、乡镇及时成立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应的清收方案,加强清收;县公安局专门抽调2名警员,坐镇县联社,专门清收假、冒名贷款,现12名责任人已接受调查,收回贷款18笔,金额31万元;县法院认真清理历年已判决未执行案件,对历年来拒不执行还款的7人进行了依法拘留,现已认识了拖欠不还的严重性,还款30.04万元,剩余68.18万全部做好还款计划。城区附近一个乡镇的畜牧站站长,欠款12.69万元,两年前起诉后,一直未能执行,11月12日,县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11月22日便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此举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很大反响,许多持观望态度的欠款户主动还款,取得了以点带面、敲山震虎的效果。

    三、打响攻坚战,多措并举强力清收

  (一)措施有力。一是紧抓函证不松懈。9月24日至10月23日,为了使函证工作尽快完成,政府对各单位下发督办函,通过城区五个清收组及30个信用社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全面函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全员的共同努力下,短短的一个月内完成1805笔贷款的函证工作,函证率达到100%。二是出台措施集中清收。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方案规定。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12月15日前未偿还的公职人员,按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坚决对其实行停岗、停职、停薪的措施;是村组干部的,由乡镇党委、政府作出相应处理;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由同级人大、政协依法依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对属于财政统发工资的,由其单位向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提出停发工资申请,强行扣划贷款;对属于单位自行发放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还贷。有了强有力的后盾,为加快清收效率,联社研究决定,将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统一归口至5个清收专项小组,便于集中管理,全面展开清收,5个清收专项小组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积极展开清收工作,通过努力,清收效果明显。其中,一名几年前遭遇车祸的乡镇教师,妻子又身患癌症,用他们的“救命钱”主动还清6万多的不良贷款。还有一名人社局职工,患有白血病,为治病已变卖房屋,花费60余万,现还需要继续治疗,在不良贷款清收的压力面前,以报销的医药费偿还了贷款。三是分级约谈。对未偿还的37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不良贷款金额305.2万元)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三组进行组织谈话,限期还款,已有11人还款32.5万元,15人已作出还款计划,11人提供依据证明为“私借公用”款。12月15日前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一般国家公职人员约见谈话,下发告知书,限期还款。此举让存有侥幸心理的一名干部在还清了6万多元的贷款后,苦苦一笑说:“一开始以为是形式,从来没有想到政府会动真格帮着信用社来收贷款”。四是及时采取“三停五不”和依法起诉措施。12月15日前未偿还不良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对10万元以下的进行财政划扣工资还贷,对10万元以上的由县法院依法起诉,快审快结,并对其实行“三停五不”。正是这种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强硬措施,一名66岁还在亲自劳作、艰难经营着50多亩果园的退休干部,支取退休金、低价处理农产品,凑集资金偿还贷款8万余元;还有一位八旬退休老人,东借西凑主动还清了拖欠10多年的2万元不良贷款。

  (二)推进有序。针对国家公职人员清收,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在9月30日前澄清底子,全面摸清公职人员欠款的基本情况,包括欠款人的单位、职务、家庭情况、还款能力。在10月23日前完成了所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函证工作。在11月30日前完成对副科级及以上级别的公职人员约见谈话,12月15日前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完成对无级别的公职人员约见谈话,下发告知书,限期还款。12月15日后对限期未还的公职人员采取相关措施。

  (三)考核到位。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清收是一场复杂的攻坚战,只要攻下这座“碉堡”,将给信用社余下的不良贷款清收带来更大的信心,有强力的宣传,强硬的措施,还需要严格的考核。一是联社强抓责任考核。为加强清收考核,联社要求每户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按户分配到人,落实责任人。并制定了《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函证考核制度》,《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考核制度》,联社领导与各小组组长签定责任状。二是县政府严格考核。县政府与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签订“责任状”,明确要求各单位必须实行“一把手”亲自负责,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督导落实;对每个单位下发督办函,督办催收;并将清收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各单位、乡镇及时成立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把清收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实行责任到人。县联社按时间段、完成任务量计付相应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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